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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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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网2016”启动亮剑
时间:20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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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上午,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启动“剑网2016”专项行动,突出整治三类作品、重点查处四个平台、规范巩固三个成果。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剑网”专项行动还创新监管手段,将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即在网络文学、APP、网络广告联盟等领域建立重点保护作品“白名单”库,同时公布侵权盗版互联网企业“黑名单”,旨在通过此种制度树立版权保护典型企业,推进版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通报了“剑网2016”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专项行动从2016年7月开始利用5个月的时间,突出整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文学、新闻、影视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保障有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重点查处通过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电子商务平台、网络广告联盟、私人影院(小影吧)等平台进行的侵权盗版行为,维护网络版权正常秩序;进一步规范网络音乐、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转载新闻作品的版权秩序,营造网络版权良好生态。
记者在会上获悉,“剑网2016”将分为四个阶段进行,7月中旬为工作部署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为清理检查阶段。各地将组织开展本区域重点互联网企业的自查自纠,查找侵权盗版问题;8月至10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地根据上级移交和自行收集到的案件线索开展打击行动,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集中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最后是督查总结阶段。
专项行动要求各地版权、互联网信息内容、通信主管、公安等部门加强监测检查,突出查办案件,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动员,完成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开展打击网络文学侵权盗版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文学网站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通过网站、贴吧、微博、微信等方式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文学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规范通过浏览器、搜索引擎等方式传播文学作品的行为。二是开展打击APP侵权盗版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APP上传者和应用程序商店的版权执法监管,加大对聚合类APP、与网络电视棒及电视机顶盒关联的APP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应用程序商店对提供文学、影视、音乐、新闻等作品APP上传者的版权监管责任。三是开展规范网络广告联盟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网络广告联盟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监督管理,推动网络广告联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版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版权执法监管机构与网络广告联盟建立切断侵权盗版黑色经济链条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故意为侵权盗版提供支持的网络广告联盟。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通报了2015年网络视频、网络音乐和网盘领域版权重点监管情况,将不按照要求报送授权文件的优酷网、腾讯视频列入警示名单,责令进行整改,并对做好2016年的网络重点监管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将网络文学纳入网络版权重点监管工作。
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马恩中充分肯定了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开展的“剑网行动”取得的显著成效,并对做好“剑网2016”专项行动等打击侵权假冒重点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国家网信办网络综合协调管理和执法监督局、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开展好“剑网2016”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唐家三少代表网络文学作家、掌阅科技创始人张凌云代表网络文学网站、360手机助手项目总监刘文博代表APP商店代表、百度高级法务经理谭俊代表广告联盟在会上发言。部分地方文化执法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国内外权利人组织,以及包括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应用程序商店、网盘服务商、网络广告联盟等领域的互联网企业、新闻媒体参加会议。
作者:赖名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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