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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好声音”其实更好听
时间:201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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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企业及综艺节目的命门,版权是自己的,主动权才能掌握在自己手里。
这两天,“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甚是热闹。
前不久,唐德影视公司从荷兰塔尔帕公司手中获得“中国好声音”授权,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诉前行为保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责令上海灿星公司全面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而22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针对5月6日塔尔帕公司提交的《宣告式救济和禁制救济申请书》裁定,塔尔帕公司不拥有“中国好声音”的5字中文节目名称。上海灿星公司表示,目前“中国好声音”仍然归自己,并将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最新裁决结果作为证据提交给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复议,请他们在新证据的基础上作出裁决。
上述剧情,好不热闹,堪比过山车,最终结果还有赖法院终裁。但我们也不妨透过这起事件,看看时下的综艺节目缺点啥?应该补点啥。
近些年,综艺节目十分火爆,很多电视台节目还是从国外公司购得。这些节目在全国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拥有数不清的粉丝。可随之而来,国外公司的版权费也水涨船高,致使有些电视台及运营公司不堪重负,稍有偏差,还容易惹来官司。
这样的被动处境,暴露出一些国内电视台和制作公司的创意短板,习惯于“拿来主义”,而这也为节目的长久发展埋下隐忧。
知识产权是企业及综艺节目的命门,版权是自己的,主动权才能掌握在自己手里。前不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规定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年在19时30分至22时30分播出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2档及每年新播出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1档。对各电视台来说,这样的新规,也是倒逼其不断转型创新。所以从此次“中国好声音”的官司中,中国综艺节目更该听清的是“版权好声音”。
作者:李睿鸣 来源:苏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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