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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鼓励卫视节目原创 版权引进每年限制一档
时间:2016-06-18   浏览次数:2630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发出《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自主创新、引进模式管理、920时段编排等做了进一步明确。《通知》要求各卫视要特别注意提高晚间时段自主原创节目播出比重。

《通知》要求各卫视把节目原创作为自主创新工作的核心,只有具有中华文化基因和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自主创新节目,才能更好地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总局将在创新创优节目评选、宣传推介和进入黄金时间等方面优先考虑自主原创节目。

在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备案工作方面,《通知》做出了详细规定。各卫视播出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包括当年新引进和往年引进的节目),均需提前两个月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备案。7月1日起,新开播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如未按《通知》要求备案或未如实备案,一经查实,该节目立刻停播,该频道下一年内不允许播出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

在总局没有下达《通知》之前,“联合研发”一直是节目市场打擦边球的最好方式。而此次《通知》规定,与境外机构联合研发、邀请境外人员担任主创人员或境外人员在节目制作中发挥主要指导作用的节目,如中方未取得完全知识产权,视同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管理,需完整履行备案程序,合并计算。《通知》强调,各卫视每年在19:30—22:30开播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2档。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年新播出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1档,第一年不得在19:30—22:30之间播出。

另外,总局希望将“920”时段(即21:20时段)作为推动自主创新的重要基地,在不同主题、不同领域开发多样态、差异化的节目,力求电视荧屏丰富多彩。同一档真人秀节目,原则上一年内只播出一季。“920”时段总体上应呈现公益特色鲜明、题材均衡分布、形态相互区别、风格各有千秋的播出效果。

各家卫视表示已收到《通知》,将会严格执行。

 

作者:徐颢哲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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