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走向付费时代,中国数字音乐正迎来产业发展新起点。”不久前,在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音乐产业促进会和北京市版权局主办、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和北京版权保护中心承办的第六届北京音乐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论坛上,与会者一致认为,现在互联网音乐版权秩序有根本性好转,2016年将是中国互联网音乐产业发展历程中一个崭新的起点。
伴随科技时代的大跨步前进,我国音乐产业确立了“创意制胜,内容为王”的产业发展核心,并成功开启了“音乐与高科技、多媒体、互联网以及现代金融业”高度融合发展的“音乐+”产业发展新格局。
音乐产业环境向好 累计音乐包月用户突破500万
“使命感 大局观 新起点——全面迎接互联网音乐付费时代到来”是今年论坛的主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管理司副司长许正明认为,这一主题充分体现了在“互联网+”时代,数字技术对文化产业的重要意义。他表示,目前我国数字音乐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在这个关键的发展阶段,树立版权意识,加强版权保护,是保障音乐产业健康发展的一项关键举措”。
“中国数字音乐终于有了成功的商业模式。”回顾北京音乐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论坛走过的6年路程,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感慨万分。2011年,北京市版权局就将音乐版权保护列为每年的重点工作,连续6年在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举办北京音乐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论坛,积极配合国家版权局治理互联网音乐版权秩序的专项行动,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不断推动音乐版权的保护。王野霏回忆,在第一届论坛上,“当时大家都认为音乐尚存,产业已亡”。如今,互联网音乐版权秩序有了根本性好转,国内各大音乐网站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积极试点音乐付费业务,截至4月,全网累计发展网络音乐包月用户数已经突破500万,互联网音乐付费业务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这与版权行政管理部门、音乐行业协会、音乐网站、唱片公司和词曲作者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这已然成为我们共同的使命感。”王野霏如是说。
和王野霏一样,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音乐产业促进会会长汪京京也是感慨万千:“纵观去年,我的心情是欣喜的,国家版权局7月下发通知,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行为。”汪京京深刻地记得,当通知下发后,各大网站的几百万首未经授权的歌曲很快下架,使受侵害的著作权人看到了曙光。尤其去年11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其中将音乐版权保护工作提到了更重要的位置,让大家欢欣鼓舞。
海洋音乐集团首席内容官、高级副总裁姜山表示,近年来各音乐平台都加大了在版权方面的投入,用实际行动去改善音乐版权环境,影响和带动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特别是在去年,国家版权局更是加大了对互联网音乐版权行业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未经授权歌曲全面下线”和“推动各平台间的转授权”这两项措施,为后面的音乐收费铺平了道路,也成了互联网音乐付费正式开始的前提条件。
“对整个音乐行业来说,国家重视网络音乐的版权是一大利好消息,对较有实力的网络音乐服务商来说,是梳理市场正常秩序的重要措施。而对用户来说,正版高清的音乐作品能带来更好的用户体验。我们唱吧将继续提倡正版音乐的使用,严格审核用户上传的伴奏文件,为音乐市场的良好发展作出努力。”唱吧首席执行官陈华表示。
“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的互联网音乐网民超过5亿,如果有20%的用户选择音乐付费业务,按照10元每月计算,那么中国互联网音乐每年产值将达120亿元。”王野霏用数据展望了互联网音乐产业的美好前景。在他看来,如果将120亿元产值其中的40%分配给词曲作者、唱片公司,“也就是48亿元分给音乐权利人,这是目前音乐版权年销售额的6-8倍,必将极大地推动中国原创音乐的发展”。
付费市场空间巨大 用户愿意为好音乐和服务埋单
去年12月,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在第三届中国音乐产业大会上宣布启动金曲版权保护工程,得到了腾讯音乐、海洋音乐集团、太合音乐集团、网易云音乐、中国移动咪咕音乐、音悦台、唱吧、天籁K歌、LavaRadio等国内各大音乐网站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
今年3月,中国音数协音乐产业促进会和首都版权产业联盟通过汇总各大音乐网站2015年度点击量前2万名的音乐作品,经过音乐大数据分析(数据收集、数据清洗、数据合并、数据统计等),形成了金曲版权工程重点音乐作品、词作者、曲作者、表演者和制作者等5个权威的音乐大数据榜。
“目前国内的网络文学、动漫游戏和网络视频领域的作品都实现了点击量公开,唯独互联网音乐业务的点击量不透明。这次国内首次发布互联网音乐版权大数据,对于加强互联网音乐版权保护和推动互联网音乐付费业务都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常务副秘书长宣宏量说,2015年度中国互联网音乐产业大数据中的2万首重点音乐作品现在正通过音乐产业信息网进行版权公示。
王野霏谈道,要通过建立金曲工程这种作品的授权传播机制和合理的收费机制来提高正版音乐作品的有效功绩,提高词曲作者的收入,来激活他们的创作活力,为整个音乐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第一步我们已经迈出去了,一定要坚持到底。”姜山说,目前互联网运营平台都有了一定的付费曲库,而且从目前的一些状况来看,中国的大部分用户对这种形式还是能够接受的。他表示,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彩虹音乐在互联网音乐付费领域方面也进行了一些尝试,如VIP会员模式、单曲下载收费模式、专辑售卖、付费音乐包、直播收费、电视端音乐产品付费等。他认为,这些尝试都证明好的音乐内容和服务用户是愿意接受付费使用的,特别是粉丝经济还拥有比较大的市场。虽然音乐付费刚刚开始,模式和规模还都很初级,但已经能让人感受到未来的音乐付费市场是有巨大发展空间的。
据了解,国内许多知名音乐平台,目前已向所有唱片公司和音乐人开放了收费机制,只要是版权权利清晰的歌曲内容均可按照唱片公司和音乐人的要求在平台上实现付费下载,这将快速有效地改变音乐行业现状,也让很多音乐人和权利人看到了音乐产业未来的曙光。
数字音乐收费模式 行业自律是关键
由我国作曲家杜薇作曲、歌手王菲演唱的国语版《心经》是大家都十分熟悉的一首歌曲。一些电影要用时,都是找到这首歌曲的制作人以及代理人汪京京。“从订立合同的细节到各方权利人的确认都非常严谨,并且明确了署名、使用次数、使用范围、使用方式等。”汪京京说,从这一点看,我国电影产业能达到今天的繁荣程度,和这些电影产业从业者们的自我约束、尊重知识产权、尊重权利人以及严谨、正规的运作模式是有直接关系的。
“在众多行业监管体系中,通常存在以行政监管或以行业自律管理为主导的两种行业发展管理方式。”在汪京京看来,音乐产业是创意性产业,决定了无论产业业态如何改变,创新和内容作为音乐产业发展的核心地位始终不会改变。音乐产业关联性强、渗透力高、覆盖面广的特性,决定了音乐产业能否健康发展,数字音乐版权能否得到有力的保护,能否进一步实现数字音乐收费模式的关键是——行业自律”。
汪京京坦言,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音乐产业从业者的构成并不仅仅是音乐创作者和音乐制作公司,音乐制作者、出版发行单位、互联网音乐平台、演出机构、服务机构、音乐培训教育机构等与音乐相关联性产业共同构成了现代音乐产业。“通过先进互联网技术掌握数字音乐传播途径的音乐网站、平台,在音乐产业众多行业中处于十分强势的地位”。汪京京认为,目前互联网音乐平台的从业者对于音乐版权的认识和对音乐版权所有人的尊重是缺乏的,他希望能营造一个良好的音乐产业环境,不能只依靠政府的严格管理,音乐产业要建立全行业的自律,要通过加强行业自律来推动音乐产业发展。
在分析互联网音乐产业困境时,王野霏也认为,我国数字音乐应向中国电影学习。他说,近两年中国电影产业的快速发展,就是票房的增长带动了电影原创,从而涌现出大批优秀的国产电影,其票房收入已全面超过了进口电影。“但是在互联网音乐领域,情况却截然相反,由于音乐网站缺乏好的商业模式,无法反哺词曲作者和唱片公司,中国内地原创音乐的版权市场份额太低,极大影响了音乐人的创作积极性”。他呼吁互联网音乐行业要精诚团结,树立大局意识,共同推进中国互联网音乐产业赢利模式落地。
作者:王坤宁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