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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版权变现:敢问路在何方
时间:2016-03-17   浏览次数:3212
  

随着猴年到来,一时间各种与猴有关的人和事立即成为热点,尤其是与《西游记》有关的人物和故事都频繁出现在各种商业演出或各公司年会上。而引起记者注意的,不是六小龄童如何继承了父亲的衣钵、完成二哥的遗愿,将传统猴戏发扬光大,也不是超级IP《西游记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如何成为票房领军;而是一则关于“86版”《西游记》主题曲和插曲作者许镜清的新闻。这位年逾古稀的老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一直有个愿望,就是开一场《西游记》主题音乐会,但至今凑不齐这个钱。

对于这位国家一级作曲家,其作品在几代人中传唱不衰,却为开一场作品演唱会犯难不免令人唏嘘。他的作品不知在商演中演出过多少次,在网络上下载过多少次,在KTV中点唱过多少次。如果在国外,这些版权收入早已让他成为超级富翁。但现实情况下,作品红、作者穷的实例却并不鲜见。

版权秩序初建

也许有人说中国人的版权意识薄弱,版权保护水平不高。但事实并非如此,随着国家相关部门的重拳打击和大力倡导,我国的版权保护水平正在稳步提升,版权秩序也在逐步建立。去年7月,整个音乐界和版权界的一件大事就是国家版权局重拳规范了网络音乐版权存在的混乱局面:78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要求各网络音乐服务商于7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否则将依法从严查处。截至7月底,16家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音乐服务商主动下线未经授权音乐作品220余万首。此后,国家版权局启动了对20家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的版权重点监管,在“剑网2015”专项行动中,也将规范网络音乐版权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任务。

除出台“最严版权令”治理网络音乐市场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全国建立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四大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大力推动民族原创音乐作品的生产和出版,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音乐企业。业界普遍认为,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真正给我国音乐产业的发展规范了秩序,音乐行业迎来了拐点。

经营模式多样

传统实体唱片行业的颓势已成定局,各项数据都显示,数字音乐将主导这个产业的明天。同时,不论是管理部门的关注还是各数字音乐平台的激烈竞争,都让人们感觉到数字音乐将迎来一个爆发期,前提是如何建立一个健康和谐的商业模式。日前在《中国版权》杂志社和中国版权产业网主办的“网络音乐版权保护与商业模式”研讨会上,来自网络音乐经营者、业界专家及学者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彩虹音乐首席执行官姜山认为,通过国家版权局和各网络音乐平台的努力,网络音乐的盗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这为平台方开展付费商业模式探索起到了核心作用。深入研究数字音乐盈利模式课题的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学院副教授张丰艳则认为,目前各大网站之间的转授权就是得益于版权环境的大大改善,转授权模式是中国数字音乐在目前情况下催生的新的盈利模式,为音乐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血液。但因为国内用户多年来已经习惯了免费音乐模式,所以音乐产业的商家很多都在尝试用某种方式换到应得的资金,大部分盈利模式对于产业有很大的积极作用,也有一些模式可能会存在消极意义。

对于现在网络音乐平台的盈利模式,易观分析师姚海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现在的网络音乐平台的盈利模式主要有五种:一是广告收入;二是用户付费,包括会员按月或按流量付费,以及售卖周边产品等增值服务;三是游戏,例如多米音乐的边听边玩栏目便是和游戏厂商进行合作的,而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则拥有自己的游戏;四是数字专辑,例如QQ音乐的专辑产品已达到300万的销量;五是类似于秀场的直播平台,以及演唱会模式。然而这些模式有多少是成功的,即能够带来利润甚至促进产业发展的却不得而知。众所周知,在2015年网络音乐正版化行动前后,在网络音乐平台之间上演了激烈的版权争夺战,在一系列并购、重组、版权置换后,数字音乐市场的几大阵营已经初步建立。无论哪个阵营,都已囤积了海量的数字音乐版权,为探索下一步的盈利模式奠定了基础。

产业现状问题重重

虽然数字音乐商机无限,但对研究者张丰艳来说,目前在我国音乐产业中存在的重歌手不重制作,重演出不重唱片,重产量不重质量,重秀场不重聆听,重当下不重将来的现象将使建立一个良性的数字音乐商业模式变得前路漫漫。

张丰艳解释说,对于第一种重歌手不重制作的现象在音乐行业已经非常普遍,比如一名发展得很成熟的歌手一场演出可以得到80万元或者100万元,但同样等级的词曲作者却只能拿到歌手的1/201/10。正是这种非常不公平的回报,给他们的社会认同感带来消极的影响。重演出不重唱片是指因为实体唱片的产值越来越低,唱片公司或倾向于对艺人的演艺投入。虽然都是音乐传播渠道,但因为不同的渠道对作品的内容会有不同的选择:一般现场演唱,老歌更能带动气氛,而购买专辑都希望买到新歌,因此唱片市场和演艺市场的失衡就会决定内容是否能推陈出新。而在海量的互联网时代,音乐产业也走上了重量轻质的道路。张丰艳认为当下热炒的粉丝经济也存在问题,音乐产业的过度娱乐化可能只会让网络音乐平台赚得盆满钵满,但真正回流到音乐人手中的钱很少,对音乐真正的核心价值贡献也很少。这一切问题都会导致中国的音乐产业原创枯竭,没有未来。

商业模式是共同的课题

“最大的问题还不是盗版不盗版、侵权不侵权,实际上卡在模式上。”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认为,数字音乐商业模式的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渠道或音乐运营商的意见不统一,版权运营的方式或者模式五花八门,大家没有共识,因此商业模式就永远建立不起来。二是使用者或者渠道跟权利人之间的对话很难进行,也就是沟通渠道不畅。”

太合音乐集团首席运营官刘鑫说,目前的问题不是如何解决一个具体的问题,而是大家都坐在不同的椅子上,从自己的角度看问题,现在需要的是大家能站起来看准同一个方向,共同讨论超越某个平台利益的事情。

北京市版权局连续5年将知识产权宣传周的主题定为保护音乐版权,推动产业的发展。在王野霏看来,经过5年努力成果初现。首先是商业模式的探索初步达成了共识,现在大家比较倾向付费下载模式。其次是百万级或者成规模的正版库建立起来了。最后是产业的聚集取得了突破,有影响力的大平台能够在盈利模式的探索中发挥作用。

从经济学上来讲,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浮动,而音乐作品的价值就体现在被使用和点击的数字上。无限星空音乐集团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唐月明表示,衡量一个作品应该值多少钱以及解决合理分配的难题,可以参考统计电影票房的方法。现在的技术完全可以做到像监控电影票房那样监控歌曲被点击和使用的数据,客观公开的数据不仅可以净化曲库、合理分配,也会激发创作人的斗志。

张丰艳对数字音乐付费习惯的调研让她产生了矛盾心情。她坦言,在抽样调查中,有83.24%的人群使用网络或APP听音乐,而其中有74%的非音乐相关专业人员是完全不为音乐付一分钱的,这一点让她很难过。她发现,付不付费与性别、年龄和收入都没有关系,而与是否从事音乐行业、身边是否有付费用户及所接受的版权教育和付费教育的次数有关。而在另一个问题中,当她表明:如果每月付费10元就能激励中国原创音乐创作,改善音乐产业环境,让文化产业更具国际竞争力,你愿意付费吗?结果62%的人表示愿意。这个结果让她看到中国音乐产业的希望还在。

也许人们应该明白,音乐版权的变现或关于音乐产业商业模式的探讨并不仅是平台怎么赚钱或用户是否付费的问题,还要让音乐产业链形成良性循环,让公众尊重创作者的劳动。这样才能持久地从这些创作中获得更多美好的体验。

作者:魏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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