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网络音乐风起云涌的一年。这一年,国内的网络音乐平台从版权互诉到授权合作,再到合并潮,加之国家版权局出台了被业界称为最严音乐“版权令”,网络音乐市场逐步建立有序竞争秩序。
2015年初,网络音乐市场延续上一年的版权混战,QQ音乐、网易云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虾米音乐、天天动听、多米音乐等网络音乐平台之间摩擦不断,互相指责对方侵权,甚至对簿公堂。比如2015年1月7日,网易云音乐称酷狗音乐涉嫌侵犯其300首歌曲的相关权益,一纸诉状将其诉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紧接着,在2015年1月20日,腾讯公司投诉网易云音乐侵权,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网易云音乐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25万元。2015年5月26日,阿里音乐向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递交诉前禁令申请,称其耗费巨资购买的独家版权歌曲被酷狗音乐盗播,请求法院下发禁令,余杭区人民法院支持了阿里音乐的请求,下发了诉前禁令。2015年6月30日,酷狗音乐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递交诉前禁令申请,理由是天天动听上有大量酷狗音乐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音乐作品,数量多达435首,包括张惠妹、陶晶莹、张雨生等著名歌手演唱的传唱度较高的歌曲,如《剪爱》《听海》《太委屈》《口是心非》等。天河区人民法院在核实相关权属材料以及侵权事实后,发出诉前禁令。
同时,这种互诉情况出现微妙变化。2015年3月,阿里巴巴收购天天动听和虾米音乐合并成为阿里音乐,酷狗音乐和酷我音乐也进行合并,成立了海洋音乐集团。加上腾讯系,国内网络音乐市场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此外,百度音乐、网易云音乐等各具特色的网络音乐平台实力也不容小觑,国内网络音乐市场的竞争格局渐趋明朗。为了赢得战略先机,各家网络音乐平台纷纷同音乐公司、知名音乐制作人、歌手、综艺节目、影视剧公司等开展合作,斥重金采购音乐作品版权,扩充自己的版权库,以期在网络音乐市场竞争中分得一杯羹。
与此同时,国家主管部门也在加大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力度。2015年7月初,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责令各网络音乐服务商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如果在此限定日期以后仍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严查处。这一通知被称为国内音乐发展史上最严格的“版权令”,让业界欢欣鼓舞,音乐著作权人也积极表态支持。截至2015年7月31日,百度、腾讯、网易等16家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音乐服务商主动下线未经授权音乐作品220余万首。
2015年8月,国家版权局又启动了对20家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的版权重点监管工作,推动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就音乐作品转授权积极洽谈版权合作,促进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2015年9月初,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开展网络音乐版权重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列入监管名单的20家网络音乐服务商按要求向国家版权局报送获得独家授权和非独家授权的音乐作品及重点音乐作品版权预警名单,国家版权局将把这些作品和名单通过其官网等向社会公告。2015年9月中旬,国内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唱片公司和版权公司共同签署了《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
在这一背景下,QQ音乐与网易云音乐这对竞争对手握手言和。2015年10月13日,网易云音乐与腾讯QQ音乐宣布达成音乐版权转授权合作,QQ音乐向网易云音乐转授150万首音乐作品版权,这其中包括QQ音乐拥有独家代理版权的华纳音乐、索尼音乐、杰威尔音乐、福茂音乐、《我是歌手第三季》等,并牵手网易云音乐推进网络音乐行业正版化建设,创新网络音乐商业模式,成为国内网络音乐发展中里程碑事件。之后酷狗和酷我音乐也与QQ音乐达成版权互授权合作。数字音乐平台从互诉走向合作,原本因数字音乐侵权问题陷入纠纷的企业,开始分享作为数字音乐产业核心的版权资源。
如今数字音乐已经成为人们重要的文化消费产品,广泛的数字音乐消费群体赋予了数字音乐产业巨大的市场空间。如果数字音乐作品被他人非法盗用,将会损害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和引导,行业加强自律、合作和诚信守法经营,共同推动了产业的健康发展。2015年,正是由于多方努力协作,我国数字音乐市场的版权秩序才有了实质性改善。
作者:姜旭 侯伟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