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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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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 提交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5-10-28
浏览次数:16099
各版权登记代办机构、著作权人:
根据《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工商部门已于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为配合上述登记制度的实施,特对办理资助申请所需提的交材料作如下通知:
我市著作权人在申请办理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业务时,如持有“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证件号码统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未持有“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则需按原要求继续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特此通知。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2015年10月
上一条: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费用申请标准的通知下一条:关于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 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人信息的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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