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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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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慈珂:版权是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联姻发展的红娘
时间:201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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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具有创作、文化和财产属性,是新媒体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出席第五届版博会的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表示:“版权成为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联姻发展的红娘,成为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合作双赢的桥梁。”
版权是新媒体发展资源
在信息快速传播时代,随着各种信息传播技术和工具的更新换代,新媒体已成为向人们展示各种资讯的重要途径。于慈珂认为,新媒体拥有强大的技术、平台和商业模式,传统媒体拥有雄厚的作品、内容和版权资源。双方都有比较优势,也有比较劣势,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不是绝然对立、互不搭界的两个阵营,“应当认识和重视版权,从本质规律上对版权端正观念、提高认识,看重版权价值和作用。版权具有创作、文化和财产属性,是新媒体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在知识经济时代,无视或轻视版权,新媒体就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于慈珂说,“新媒体优势强、发展快,但屡屡被诟病是因为版权,常常被查处也是因为版权。无论运用多么先进的科学技术,采用多么优良的商业模式,使用和传播作品,都必须遵循‘先许可后使用’的法定原则。”
倡导建立版权交易中心
于慈珂透露,国家版权局一直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和“剑网”等集中行动,一方面规范网络版权行为,加强数字版权保护和作品网络转载;另一方面坚决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活动,查处大案要案,依法整治网络空间,建立良好网络版权环境。其中,“剑网”行动自2005年起至今,共查办互联网侵权盗版案件4241起,依法关闭侵权盗版网站1926个,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网络侵权盗版活动,网络版权保护环境得到改善。
除了加大打击力度外,国家版权局还倡导建立版权交易中心。目前在全国几大区域都设立有版权交易中心和基地,北京已有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和设立在人民大学里的版权贸易基地。上海、武汉、西安等也有设立。“版权交易中心和基地可以带动这些区域的版权交易,以此来带动全国的版权贸易发展,因为这在中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就像艺术品一样。”
作者:赵斌 卫昕 来源: 成都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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