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6日,在2014中国数字出版年会的“净化网络环境,打击侵权盗版”高端主题论坛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发布了《2013年中国网络版权年度报告》。报告指出,我国在网络版权的法制建设、行政监管及执法、司法保护和行业自律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网络版权运用、保护的行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总体状况向好,但依然存在着不少的挑战。
报告认为,随着2013年4G牌照的发放,我国移动互联网产业又迎来了一轮快速发展期。互联网产业链跨界融合不断深入,“终端+应用”模式催生了大量的技术、应用和业务创新,作为OTT业务平台的互联网电视“盒子”和微信引发的版权问题已经显现,视频播放器和电子商务平台的版权问题集中爆发,网络版权保护挑战加重、形势严峻。版权执法监管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不断完善法规政策,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行政监管和司法保护,有效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规范了网络版权秩序。网络企业更加重视版权保护和投入,社会公众版权保护意识提升,网络版权保护环境正在改善。
在立法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著作权法》的修订列入第一类项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修订并提高了非法经营额的罚款数额及罚款的最高限额,《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在数字或者网络环境下使用文字作品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网络版权保护已成为著作权立法领域重点关注的问题。
在行政执法与监管方面,力度不断加大,取得显著成效。版权相关执法部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简便快捷的优势,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在2013年为期4个月的“剑网”专项行动中,加强了对重点音视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销售侵权盗版制品案件的打击力度,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或联合其他部委挂牌督办50余起重点案件,特别是,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敢于亮剑,果断对利用播放器终端侵权盗版的百度公司、深圳快播公司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极大社会反响,有效规制了网络版权秩序。此外,专项行动坚持以关闭网站为重要保障,共没收服务器及相关设备137台,关闭网站201家。国家版权局进一步扩大重点监管的范围,视频网站由19家增加到20家,并启动了对5家音乐网站的重点监管,建立起重点作品版权监管预警机制,完善了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长效机制。
在司法保护方面,作用明显,特点突出。报告指出,网络视频领域的版权纠纷数量占到整个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数量一半以上,视频分享网站、提供视频搜索的网站已经成为重点被诉对象;调解已经成为网络版权一审民商事案件主要的结案方式之一,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占到一审民事案件的25.7%;移动互联网产业最发达的京沪穗三地法院审理的案件数量比例总和占到地方法院审判案件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时,刑事制裁力度加大,刑事案件集中在网络游戏和网络文学领域,被告多数通过建立或者运营无资质的网站进行非法采集文字作品,或是通过私服的运营或外挂程序的开发等方式,非法从事侵权盗版活动。
在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发展很快,初见成效。报告指出,2013年著作权登记首次突破百万件,其中摄影作品、美术作品、文字作品的登记数量占到作品总量的85%左右,著作权登记在明确权利归属、减少权属纠纷、促进版权的有效运用和传播等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积极探索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模式,代理会员开展网络版权一揽子授权许可,积极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中国版权协会等行业协会继续配合做好“剑网”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积极开展网络版权纠纷协调工作,化解网络版权纠纷。
在版权保护意识方面,网络版权保护问题成为热点,自觉保护版权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互联网企业认识到版权问题的重要性,积极加强行业自律。多家机构联合发布了“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宣言”,规范内部网络版权管理流程,建立作品版权预警机制和白名单制度,同时加大对版权采购的投入,采取技术手段抵制盗版。。
报告认为,总体上看,2013年,我国网络版权法律制度持续完善并深入实施,行政监管及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企业自律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趋势向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网络技术应用迅猛发展伴随版权问题多发突发,网络侵权盗版现象仍比较严重,刑事制裁网络侵权行为仍需加强。网络版权保护任重道远,需要各方敢于应对挑战,善于化解矛盾,不断加工作大力度,共同创造良好网络版权环境。
文章来源:国家版权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