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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批准书
时间:2014-07-14   浏览次数:3235
   7月10日,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局长蔡赴朝在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一行后,代表中国政府向高锐递交了中国政府《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批准书,中国由此成为继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博茨瓦纳共和国、斯洛伐克、日本之后,世界第五个正式批准加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国家。
 
  蔡赴朝表示,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充分认识到缔结《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所蕴含的深远意义。《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不仅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近10多年来缔结的首个实体性条约,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中国通过并以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条约。中国愿与各方携手,为著作权法律制度更加完善,更好地保障表演者权益、激发表演者创造力、推动影视演出产业发展、促进世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不懈努力。中国愿意做维护这一条约权威的典范,也期待条约早日生效。
 
  高锐对中国政府向WIPO递交《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批准书表示高度赞赏。他说,《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是一个多边条约,从1993年开始,WIPO用整整20年时间致力于它的缔结工作。这一条约之所以能够在2012年6月成功缔结,是由于中国政府在北京成功举办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的大力推动。对于WIPO来说,缔结这一条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是WIPO在21世纪缔结的第一个具有实质内容的国际条约,全球的表演者都将由此受益。
 
 
 
作者:赖名芳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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