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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线上申请说明
时间:2024-06-24
浏览次数:6256
一、申请要求符合《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所规定的条件。
登录“粤财扶助”官网,搜索“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进行申报。
登录地址↓↓
https://czbt.czt.gd.gov.cn/
申请人在“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项目申报入口下载《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及《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作品材料清单》,并按下列要求填写。
(一)《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填写要求:
1.本表最多可填写10件申请作品信息。
2.按照已取得的《作品登记证书》中的内容对应填写。
3.“申请金额”根据《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第九条规定对应内容填写。
4.多个著作权人的请用“、”号分隔。
对应填写本表申请数量、申请金额合计数以及本年度已获得资助数量。
申请人应为符合资助条件的著作权人,表格内容请根据实际信息填写。
注:1.当作品著作权人为多人时,申请人须为作品著作权人之一并符合资助申请条件,申请人所填写、提交相关材料须与申请人信息一致。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申请人银行账号需填写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
申请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盖本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时由本人签名。
(二)《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作品材料清单》填写要求:
同一著作权人同一批次的资助申请超过10件作品的,根据申请人信息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并保证银行账号和开户行信息与系统信息一致。
(一)著作权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如实填写申报总金额及本单位的开户行账号信息,并在申报系统勾选“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企业及其他申请)”,并根据要求上传以下清晰的原件材料: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4.同一著作权人同一批次的资助申请超过10件作品的,需上传加盖公章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作品材料清单》。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须上传:(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委托书;(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6.申请人符合《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上传“全国版权示范单位”或“广东省版权示范单位(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证书。
(二)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如实填写申报总金额及本人的银行账号信息,并在申报系统中勾选“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个人申请)”,并根据要求上传以下清晰的原件材料:
1.签名确认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
2.《作品登记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需上传广州市级人才绿卡。
4.同一著作权人同一批次的资助申请超过10件作品的,需上传签名确认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作品材料清单》。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须上传:(1)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6.申请人符合《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上传国家、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国家、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证书。
7.上传“社会保障卡”并将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作为资助收款银行账号。
(三)申请人在申报系统提交材料后,务必将提交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表》及《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作品材料清单》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邮箱。
本申请说明由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20-83707939(工作日9:00-17:00)。
上一条: 2024年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名单(第二批)公示下一条:2024年第二批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申请7月起开始线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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