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我国著作权法实施三十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国版权事业进入发展新纪元,网络版权保护工作取得一系列重要成就。
一、顶层设计与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网络版权保护基石进一步夯实
在顶层设计层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等多项重要政策文件发布,从国家战略角度擘画了“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为系统加强版权保护工作、推动网络版权保护水平提升作出部署。
在法律制度层面,《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及新修改的《著作权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正式实施,上海、海南、北京、江苏等省市知识产权立法工作稳步推进,为加强网络版权保护、推动网络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
二、“行政+司法”双轨制效能持续发挥,网络版权保护大合力进一步聚拢
我国实行版权保护双轨制模式,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并行不悖、相辅相成,共同推动网络版权领域新业态健康发展。2021年,全国版权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开展“剑网”专项行动、加强版权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国际版权多边话语体系建设等方式,继续强化网络版权行政保护力度,有力维护了网络版权市场的正当竞争秩序。“剑网2021”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查办网络侵权案件1031件,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1066个,处置删除侵权盗版链接119.7万条,推动相关网络服务商清理各类侵权链接846.75万条,网络版权保护环境进一步净化。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加强案件审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惩处力度、提升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水平、推动智慧法院建设等方式,充分发挥司法保护定分止争功能,切实解决网络版权领域的新问题。2021年,我国加快推动司法审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建成以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及知识产权法庭为核心,4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3大互联网法院及24家知识产权法庭组成的“1+4+3+24”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带领下于全国各地陆续开展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的试点工作,在20个省份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部门。此外,全国各地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审判新机制,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质效不断提升。据统计,2021年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知识产权案件642968件,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01544件(含旧存),比2020年分别上升22.33%和14.71%,其中著作权案件占比超过60%,涉网著作权案件占比超过70%。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一批网络版权刑事与民事保护典型案例,包括人人影视字幕组侵犯著作权罪,张某、邱某侵犯网上培训平台题库著作权罪案等,以指导类案实践,回应网络版权保护新需求。
三、网络版权保护亮点热点积极回应,网络版权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
2021年,我国通过加大原创内容的版权保护力度,提升对重点业态、重点领域网络版权问题的治理强度,切实推动网络版权保护实现新突破。
一是体育赛事转播版权保护成效显著。行政执法成为打击体育赛事盗播盗链行为的重要手段,司法实践普遍认可体育赛事节目的作品属性,并通过颁布“诉前禁令”的方式遏制未经授权的体育赛事转播行为,为体育赛事权利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及时有效的保障。
二是数字音乐市场版权秩序得到规范。2021年,国家加强了对数字音乐市场的反垄断监管,通过责令解除数字音乐独家版权、整顿哄抬版权价格行为,全力维护了数字音乐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三是视听作品版权保护力度大幅提升。2021年,我国加强新型视听内容创作和版权保护的制度化建设,并通过督促网络平台积极履行版权内容管理的主体责任,巩固网络视听产业生产传播秩序向上向好趋势。
四是IPTV/OTT大屏市场版权环境逐步改善。据相关司法判例发现,IPTV著作权侵权案件已基本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裁判标准:IPTV业务中电信运营商、播控方、内容提供方三方主体深度合作,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对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属于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IPTV/OTT版权保护信号持续利好,将继续推动IPTV/OTT行业向好发展。
五是“元宇宙”版权保护问题备受关注。2021年,“元宇宙”异军突起,迅猛发展,其所涉及的版权问题引发热议,包括技术中立原则、用户创作的作品权属、虚拟财产的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相对许可的冲突等。未来,“元宇宙”中虚拟财产的所有权与著作权之间的冲突将越来越多,如何妥善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需理论与实践共同努力探索。
六是DRM数字版权管理技术方兴未艾。当前,我国DRM技术标准建设及产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覆盖高安全级别版权保护技术的平台和终端规模尚未完全满足著作权人对传播高成本数字内容的保护要求,DRM技术将在数字内容版权保护中发挥更大作用。
未来,我国将通过不断完善相应政策与配套法律法规、创新行政与司法保护机制、加强技术创新与运用,持续夯实网络版权保护法制基础,提升网络版权治理水平,推动网络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单位: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保护研究基地 此为报告摘要版本)